新闻详情
个人向企业欠款长期不还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每日税讯 作者:每日税讯 发布:2015/7/2 修改:2015/7/2
隶属:用友新闻 点击:1106
石家庄信友软件公司是用友软件在石家庄早、专业的营销服务机构,石家庄用友、石家庄用友软件、河北用友、河北用友软件、用友石家庄、用友软件石家庄、用友河北、用友软件河北、石家庄畅捷通、畅捷通石家庄等;是石家庄早专业的财务软件、会计电算化软件、企业管理软件、用友软件服务中心;主要经营用友软件的U8、T6、T3、T+、T1等财务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问:其他应收款中的个人欠款,有的是员工,有的为股东,有的为股东家属,三年以上未结清项,是否欠款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不归还又未用于生产经营的,以及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其个人或家庭成员名下,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其个人或家庭成员名下,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在其名下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石家庄信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是用友软件在石家庄早、专业的营销服务机构,
- 专注于用友软件的销售维护十九年!
-
价格低!服务优!用友软件的购买、使用中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311-89691958 89691957
131 3116 7718 或 133 3136 5577 魏经理
石家庄会计家园群: 296912529 欢迎会计人员加入!会计交流、会计培训!定期会计知识讲座!
大宗物料管理(过磅管理、磅房管理、计量管理、称重管理)、无人值守管理、物流一卡通管理、质检一卡通管理 地磅防作弊防遥控系统 www.mykanfa.com
同类新闻
- 2025/4/14 什么是用友软件
- 2024/9/12 个税又出新政!9月21日起执行!代账会计注意了!
- 2024/8/16 全了!18税种全账务处理!原理+分录!太贴心了!
- 2024/8/3 新公司法下,企业要不要减资?有哪些税务风险?
- 2024/7/26 好会计怎么用?附全产品操作手册
- 2024/7/12 超值!小微企业记账软件就用它!

